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新城(街道)管委會(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青伊湖農場:
《沭陽縣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第十六屆第十四次常務(擴大)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沭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0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沭陽縣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建設項目合理用水、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及省發改委《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蘇發改環資發〔2009〕1855號)文件精神,結合沭陽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我縣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需要取用水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建設項目應制訂節水措施方案,進行節水評估,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凡建設項目需要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及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業主應同時將節水評估報告與其合并編制。
第二章 節水措施方案編制與審查
第四條 建設項目分審批類、核準類、備案類。
第五條 審批類建設項目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包括節水措施方案,初步設計中應包括節水設施設計的內容。
核準類建設項目在項目申請報告的“資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部分中應包括節水措施方案。備案類建設項目應在建設項目設計前編制節水措施方案。
第六條 節水措施方案包括:
(一)水源條件;
(二)水耗狀況與對比分析;
(三)節水措施、節水效果;
(四)節水設施設計采用的節水工藝、技術特點、方案比較分析、標準和規范等內容;
(五)工業類建設項目,還應提供單位產品用水量、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尾水利用量占排放水量的比例等必要的用水參數。
第七條 年用水量達到或超過10萬立方米的建設項目,投資主管部門在對建設項目審核時,可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項目的節水措施方案進行評估。
第八條 節水評估報告包括:
(一)建設項目用水量是否合理;
(二)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規范;
(三)是否達到國家和地方用水定額;
(四)是否采用國家和省規定的節水新技術和新工藝;
(五)是否使用禁止或淘汰的落后用水設施;
(六)評估結論及改進建議。
第九條 配套建設的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在水資源匱乏的地區不得建設耗水量大的工程。
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
已建成雨污分流排水系統的小區應創造條件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統。
年設計用水量在2萬立方米以上的項目,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縣城市供節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圖中用水設施、設備情況進行審查。
節水工程竣工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 節水設施的設計與施工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將節水措施方案和節水評估審查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在設計和施工中貫徹執行。
第十一條 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進行節水設施的設計和施工,優先采用先進的節水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禁止采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節水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
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使用的用水設備和用水器具必須是國家認定的節水型產品,應配套安裝內部用水計量儀表,一級水表安裝率100%,二級水表安裝率不得低于90%,三級水表安裝率不得低于85%。
第十三條 工業項目的節水主要技術要求達到:
(一)單位產品用水量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用水定額標準;
(二)生產中配置的各類用水設備均應建設相應的水循環裝置,間接冷卻水循環利用率應達到95%以上,直接冷卻水循環利用率和鍋爐蒸汽冷凝水循環利用率應達到60%以上。凡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水,應建設相應的工藝水回用設施,其工藝水回用率須在60%以上。
第十四條 非工業項目的節水主要技術要求達到:
(一)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以及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校園、居住區及其它民用建筑,應配套建設中水或雨水利用設施。
(二)非天然游泳池和水上娛樂設施以及日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洗車、綠地用水項目,應配套建設水循環利用設施或雨水利用裝置。
(三)建設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區域性綠化建設項目,應采用節水灌溉設施,有條件的應采用再生水或集中收集的雨水進行灌溉。
第十五條 居民住宅小區、單位的景觀環境用水,有條件使用雨水或再生水的,不得使用城市供水。市政、綠化、景觀、環衛等用水,應優先使用再生水、雨水和地表水。
第四章 節水設施驗收管理
第十六條 建設項目節水設施建成后,建設單位應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專項驗收。
建設項目節水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產使用。
第十七條 用水單位申請驗收,需報送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節水措施評估報告書;
(二)建設項目給排水平面圖、給排水設備安裝詳圖、計量安裝圖。若為工業建設項目還需附送用水設施施工圖、用水工藝流程圖。
第十八條 用水單位應依照國家技術標準安裝計量設施,保證計量設施正常運行,并按照規定填報取水統計報表。
第十九條 用水單位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建成后的節水設施。
第二十條 年用水量2萬立方米以上的建設項目投產運行一年內應開展水平衡測試。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審核流程
2.沭陽縣建設項目節水措施評估及驗收報告書
附件1
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審核流程

附件2
沭陽縣建設項目節水措施
評 估 及 驗 收
報
告
書
項目名稱:
單位名稱: (蓋章)
年 月 日
填 寫 說 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宿遷市建設項目節水設施管理辦法》等規定,新、改、擴建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需與節水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本表格須用鋼筆填寫或下載后打印,手工填寫要求字跡清晰。
2、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單位須填寫全稱。
3、建設單位地址和建設項目地址要具體到街道或小區。
4、水源:填寫自來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如有其他水源另行注明。
5、工程概況:從建設項目位置、項目的用途、主要用水部位設備、主要工藝、采用循環水系統部位、是否使用中水等作簡要說明。
6、項目用水、節水設施情況:分類填寫用水設備設施(如:洗臉盆、洗滌池、淋浴器、工藝設備等),其中型號參照產品說明書,工作時間以小時(天)為單位,節水設施填寫節水器具名稱并注明衛生便器水箱水量等。
7、主要用水部位、設備裝表計量情況:填寫水表分級及安裝情況,注明主要水表的型號和安裝部位,游泳池、冷卻池、中水水表安裝等情況作簡要說明。
8、中水設施情況:注明設計依據,中水回收、回用部位,中水處理設備選型、日處理能力、處理周期等相關內容。
9、雨水利用設施情況:注明設計利用水量、回用部位、水質處理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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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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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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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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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用水量(m3) |
上年重復利用水量(m3) |
主要產品名稱 |
計量單位 |
產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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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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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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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排水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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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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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節水設施 |
投資額(萬元) |
節水量(m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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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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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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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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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額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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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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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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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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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水量 (m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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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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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進度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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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用水、節水設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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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設備設施 |
型 號 |
數量 |
工作時間 |
節水設施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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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水部位、設備裝表計量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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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設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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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利用設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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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方案評估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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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設施建成驗收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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