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完善公平競爭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等重要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等有關要求,縣市場監管局協同縣政府辦公室對2022年12月31日前印發的部分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工作,形成清理結果文件。
二、起草過程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競協發〔2023〕53號)文件要求,縣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全縣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梳理出現行有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16份,經委托第三方評估和工作人員研判,初步判定3份文件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對上述文件進行修改和廢止。
三、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
四、主要內容
《通知》內容主要內容:
對照有關公平競爭審查標準,一是修改后繼續有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分別是《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居住區綠化建設管理的意見》修改1處,刪除2處;《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沭陽縣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修改1處;二是對《縣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沭陽縣科技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進行廢止。
五、注意事項
為保證執行效果,防止帶病文件繼續實施,實現即時清理目的,本通知擬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具體時間以實際公布日期為準)。
六、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沭陽縣市場監管局
解讀人:章偉軍
聯系方式:0527-83912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