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商務發展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擬訂全縣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我縣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負責商務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配合有關部門對商貿、流通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查處。依據有關規定做好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鼓勵技術政策,依法監督全縣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六)負責全縣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負責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等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貿易便利化。
(七)組織協調全縣企業發起或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九)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指導規范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
(十)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依法備案、核準、報批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并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縣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及贈款,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促進和服務保障體系。
(十一)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省級以上開發區的服務、協調工作。
(十二)研究擬定我縣未來口岸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推進全縣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縣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四)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全縣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貿易工作,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五)協調海關、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務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牽頭負責部門目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各種重大活動;牽頭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承擔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組織研究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等商務工作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擬定商務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研究分析商務運行情況,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統計數據發布;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商務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的指導協調工作。
(二)市場運行科(市場體系建設科)。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并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分工承擔相關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牽頭負責商務領域安全生產、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擬訂全縣內貿流通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商
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工作,促進社區商業和鄉鎮商貿中心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汽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商圈市場繁榮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核心商圈建設工作。
(三)流通業發展科(電子商務和信息化科)。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支持老字號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推動地方老字號建設;負責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牽頭組織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牽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內資直銷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承擔服務外包統計和平臺建設工作;負責展會規劃、促進與管理;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國際貨物運輸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并實施全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動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負責推進電子商務在鄉村振興、消費促進中的應用;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推動電子商務平臺、重點企業、示范基地和產業園區以及農村電子商務建設;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分析工作;協助開展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體系、監測體系建設。
(四)對外貿易科。擬訂全縣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戰略、市場多元化戰略、科技興貿戰略;擬訂外貿促進計劃,組織、指導、協調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國際營銷網絡建設;
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負責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管理工作;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協調規范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有關事務;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全縣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貿易工作。
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我縣企業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縣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協助實施救濟調查,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救濟措施對我縣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采取相應措施的建議;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全縣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研究擬定我縣未來口岸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
(五)外商投資管理科(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行政審批科)。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我縣外商投資政策并組織實施;研究、落實促進區域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外商投資統計、外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開展外商投資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聯系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外商投資糾紛投訴工作。
承擔與各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及各類經貿促進機構的聯系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對外合作交流、駐外機構聯絡等工作;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投資合作政策,研究制訂全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非金融類,含在港澳臺地區投資,下同)、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經濟援助、接受國際援助等工作;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業務統計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全縣在境內外舉辦的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促進活動;承擔協調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
協助開發區做好園區科學發展、提檔升級以及綜合考評等工作。
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及備案、國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備案、拍賣企業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審批、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備案等業務。
三、辦公地址:沭陽縣迎賓大道1106號
四、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時制14:30-18:00)。
五、聯系電話:83552882。
六、負責人:王曉燕。